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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华南建筑设计院违规行为的通报 惠市规建函〔2015〕193号

发布时间:2015/3/13 点击总数:133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单位:
    2014年12月,我局对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龙门县星晖家园项目设计单位广东华南建筑设计院违反《广东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入惠承揽该项目设计任务未到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信息登记业务。现给予广东省华南建筑设计院通报批评,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希望各勘察、设计单位引以为戒,依法依规进行勘察设计活动,严格管理规范好本单位的勘察设计行为,确保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对辖区内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违反《广东省勘察设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况进行清查,并将清查结果于4月30日前报我局科技教育科。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受理施工图审查业务时,对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惠州市外来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否则不予受理。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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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规建函(2015)193号.doc
关于广东华南建筑设计院违规行为的通报 惠市规函【2015】19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