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对“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调整如下:市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在办理入惠信息登记及人员新增时,不需提供录入人员身份证原件,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3〕596号)》等文件规定,加强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信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cgz.mohurd.gov.cn/)进行查询。
惠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录入办公室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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